←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订后的《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3版)》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修订后的《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3版)》的通知 沪府办〔2023〕6号 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辐〔2022〕238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修订的《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3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