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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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 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0〕92号) 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你公司《关于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0〕3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于建成且符合通车之日起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经营权归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 二、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设汤桥、桠溪2个匝道收费站。 三、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25年,收费标准为一型客车0.55元/车公里,其他客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系数递增;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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