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省政府关于同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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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 常州至无锡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1〕61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锡常南部高速开征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1〕4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于建成且符合通车条件之日起开征车辆通行费,并纳入国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经营权归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 二、苏锡常南部高速全线设置运村、太湖湾、马山、军嶂共4个匝道收费站。 三、苏锡常南部高速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25年,收费标准为一型客车0.55元/车公里,其他客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系数递增;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四、苏锡常南部高速太湖隧道收费标准一至四类客车分别为45元/车次、60元/车次、90元/车次、90元/车次;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一至六类货车分别为50元/车次、105元/车次、165元/车次、200元/车次、210元/车次、240元/车次。邀贤山隧道收费标准一至四类客车分别为5元/车次、5元/车次、10元/车次、10元/车次;货车通行费标准一至六类货车分别为5元/车次、10元/车次、20元/车次、25元/车次、25元/车次、30元/车次。 五、同意与苏锡常南部高速相接的沪宜高速环太湖段增设南泉互通收费站,其收费标准、收费期限与已通车的S58沪宜高速环太湖段保持一致。 六、其他具体收费管理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收费规定予以明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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