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熊建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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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熊建平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李逸平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周波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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