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阮青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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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7〕5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阮青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阮青的上海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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