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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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7〕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安全监管局: 沪安监〔2017〕1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普陀区众欣不锈钢经营部“12·1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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