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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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9〕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   沪规土资详〔2018〕668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具体批复如下:   一、黄浦江沿岸建设规划范围自闵浦二桥至吴淞口,长度61公里,进深约2-5公里,总面积约201平方公里;苏州河沿岸建设规划范围为苏州河上海市域段,长度50公里,中心城段进深约1-3公里,郊区段进深约2-8公里,总面积约139平方公里。   二、按照建设世界级滨水区的总目标,黄浦江沿岸定位为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的集中展示区,苏州河沿岸定位为特大城市宜居生活的典型示范区。   三、在黄浦江沿岸形成“三段两中心”结构,即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为核心段、徐浦大桥至闵浦二桥为上游段、吴淞口至杨浦大桥为下游段,以外滩-陆家嘴、世博-前滩-徐汇滨江地区为两个核心,集聚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总部商务、创新、创意、文化等国际大都市功能。苏州河沿岸要形成三个区段,即内环内东段(恒丰路以东)为中央活动区范围,中心城内其他区段体现宜居宜业的复合功能,外环外区段为生态廊道。   四、落实创新活力、休闲网络、魅力水岸、蓝绿轴带、旅游品牌五大行动,实现“补短板、织网络、聚活力、升能级、提品质、出亮点”。市级层面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和专项指导,区级层面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实施计划。   五、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将黄浦江、苏州河沿岸打造成为城市的“项链”、发展的名片和游憩的宝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相关稿件 《关于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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