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S1和S2口岸对外开通启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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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9〕6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S1和S2口岸对外开通启用的批复 市商务委:   沪商口岸〔2019〕22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S1和S2口岸对外开通启用。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S1和S2口岸对外开通启用的具体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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