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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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1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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