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汤伟佳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沪府〔2021〕2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汤伟佳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金山区人民政府:   金府〔2021〕27号文收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汤伟佳同志为烈士。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