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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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1〕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6年6月印发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沪府发〔2016〕3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8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相关稿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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