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E2、E4泊位对外开通启用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E2、E4泊位对外开通启用的批复 沪府〔2023〕38号 市商务委:   沪商口岸〔2023〕16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E2、E4泊位对外开通启用。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5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