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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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4〕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9年3月市政府印发的《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沪府规〔2019〕1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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