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2008年第60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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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08年 第60号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8/10/09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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