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对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08年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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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08年 第 66 号 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拟定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布,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财政部(税政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传真请发至: (010)68502031 (010)68552555 附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8/12/05 来源:政研室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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