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2014年第1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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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公 告 2014年 第19号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3420)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通过验收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2014年11月5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4/11/19 来源:办公厅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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