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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规〔201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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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高技规〔2018〕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等部署要求,在战略性领域组建产业创新中心,服务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育成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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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
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 号)等
的决策部署,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
果分享的新模式,在战略性领域建立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培育
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
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
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
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
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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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
“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二)深化与国内外创新主体合作,整合联合国家和地方创新
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
(三)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
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
(四)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
业等的专利技术,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
(五)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
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
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
(七)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
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第四条
国家根据战略性领域创新发展的需要,结合地方产业
转型和集聚发展的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组建若干国家产业创
新中心,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发挥其引领带动区域经济和产业
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并发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有关政策
文件,研究领域布局,指导建设和评估工作。
各地方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是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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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主管单位”),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的国
家产业创新中心的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和支持政策。
第二章
体制机制
第五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一般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治理结
构清晰,运行机制灵活有效。
第六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联合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
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
平台共建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
第七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
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
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鼓励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
提供资金支持。
第八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通过提供创新服务、承担国家和
地方项目、出售孵化企业股份、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方式,扩大
运行资金来源。
第九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
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
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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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开放共享制度,推动仪器设
备、试验场地、试制车间等创新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促进技
术成果向市场扩散。
第三章
布局组建
第十一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布局建设在战略性领域,创
新方向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某一特定产业技术领域。
第十二条
组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应在行业中具
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行业创新
资源的能力,能够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
持和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拟组建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
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三)规模优势突出,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显著
高于行业内现有的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
(四)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
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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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
第十四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结合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工程
实施,按照“需求对接、国家统筹”的方式进行部署,采取“成熟
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予以推进。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有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
需要,研究提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布局领域和方向,并印发实施。
有关主管单位根据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布局的领域和方向,择优
推荐牵头单位,并指导其编制组建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函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组建方案提出意见,指导
该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有关主管单位根据修改完善后的组建方案,督促国家产业创新
中心建设。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需要国家资金支持的,有
关主管单位按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
行管理办法》(发改高技规〔2016〕2514 号)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发
展项目管理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
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在委托第三方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审
核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将审批文件、论证评估报告和相关附
件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程序合规性和要件完
备性进行复核。主管单位项目审批文件主要包括建设内容、预期目
标、项目总投资及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数额、建设地点、建设期限,
以及对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中心目标、任务要求的核定意见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根据项目新增建设总投资,按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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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明确国家资金补助额度,并结合年度资金安排,对具备下达中
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条件的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对西部地区的项目
补助比例可适当提高。
第十六条
鼓励地方主管单位根据本区域产业创新发展需要,
推动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相关主管单位要做好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运行的监
督管理工作,按年度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
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建设运行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国
家产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另行制定),并将
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给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及其主管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行
动态调整。
第十九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
的,经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行调整和
终止支持,收回国家补助资金,将相关单位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
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发生更名、牵头单位变更、破产
或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的30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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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内,由主管单位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资金补助,引导地方和社会
资本投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资金补助主要发挥引导作用
和放大效应,不占有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股权。
第二十二条
主管单位应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作为推动本地
区、本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其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
土地、税收、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
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鼓励行业部门、地方科技和产业主管部门
委托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各类科技创新任务。
第二十四条
鼓励金融机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
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鼓
励企业和企业家捐助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命名统一为:“国家××产业创
新中心”,英文名称为:“National Industrial Innovation Center of ××”。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指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
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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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2500 字以内)
二、组建依据、背景与意义
1、本产业领域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产业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4、建设产业创新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牵头单位概况
2、其他组建单位概况
3、产业创新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技成果
4、与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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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地点
2、建设内容
3、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4、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5、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1、产业创新中心章程(或相应的公司章程)
2、其他配套文件(地方政府相关支持文件,参加组建的单位
之间的合作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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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摘要(4000 字以内)
1、项目名称
2、项目法人概况
3、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4、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
5、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6、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7、主要建设条件
8、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与市场分析
1、技术的主要发展状况与趋势预测、项目的优势与问题
2、国内外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项目的目标市场与市场
占有率分析
3、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分析(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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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与市场的竞争力优势和劣势)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
3、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产业创新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概况
2、产业创新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4、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环境
2、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总图布置与公用辅助工程
4、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5、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
6、内部设施的功能及合理性分析
七、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及环境影响
1、土地利用
2、能源消耗
3、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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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九、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工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进度表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4、项目招标方案
十、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科研开发、预备费、建设期利息、资料、技术援助、培训等)
3、流动资金估算
4、分年投资计划表
5、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6、申请国家安排资金的理由和国家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一、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
3、管理和运营风险
4、其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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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四、相关附件、附表
注释:1、项目批复文件主要包括建设内容、预期目标、项目
总投资及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2、项目
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中心目标、任务的总体定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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