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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14年第1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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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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