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2024年第1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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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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