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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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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