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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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遴选协助开展中小学及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财务检查及咨询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小学及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财务检查及咨询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协助我局审查培训机构账务制度是否符合民办企业财务要求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协助我局审查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是否合规、支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抽逃资金情形),学员预收费用是否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3.协助我局审查机构除监管账户外其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户、结算户)的财务信息是否合规; 4.根据财务数据分析机构的资金投入状况、营业状况、对机构可持续性做初步判断,并向我局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我局全面核查培训机构专项审计和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并出具检查意见报告; 6.协助我局做好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举办者变更等相关财务审计事务; 7.合同履约期内,需指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委托方指定地点驻点办公,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7.6万元(含税),拟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合同。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按年续签合同,服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关的工作资质;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进行填写)。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近三年内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含合同首页、项目标的信息页、盖章页、签订时间等信息); (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说明(含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社保证明等); (七)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违约承诺书(内容须包括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等);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中小学及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财务检查及咨询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招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6点前(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评审及公示 我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投标单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我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协议。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pxjg@sz.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1952。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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