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开展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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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All in AI”“鸿蒙之区”建设战略,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龙岗工匠”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根据《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5〕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2024年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龙岗工匠工作室”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资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属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龙岗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具备完善的工作室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 (四)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或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工作室申报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 (二)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所属单位信用证明; (四)工作室领头人参保证明; (五)工作室管理运营制度; (六)工作室成员名单及社保参保证明; (七)所属单位经费支持及使用情况; (八)工作室场地、设备落实及投入使用情况; (九)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项目产出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其中《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资助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册装订,一份单独提交,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联系人:赵小姐,电话:0755-84828779。 (二)电子版材料 所有材料整理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命名为“申报龙岗工匠工作室2026年资助+申报单位”,发送至邮箱:lgjp28219051@lg.gov.cn。 (三)其它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3; 2.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特此通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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