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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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深圳市审计局的授权,龙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17日至7月26日,对龙岗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龙岗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3,234.23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822,144.54万元。2023年区国土基金年初预算收入397,033.51万元,预算支出397,033.51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079,121.51万元,实际支出713,15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23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一是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执行良好。二是国土基金支出管理较为规范。三是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有序推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方面 1.未及时收缴个别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款。 2.个别项目不可预见费支付依据不充分。 (二)土地政策执行方面 1.个别项目未完善竣工逾期用地手续。 2.部分出让宗地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空置或未办理产权登记。 (三)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1.个别地块被违法占用为经营场所。 2.个别已划定管理范围线公园中涉及的储备土地未及时出库,造成重复管理。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地单位及时缴纳地价款,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加强对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不可预见费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各街道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不可预见费的使用要求列支费用。 (二)落实土地出让政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应加强土地出让后开发利用监管,对未按期开工、竣工项目依法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管理,切实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应加强已出让项目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完善产权登记手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加大公共服务用房统筹使用力度,提高公配物业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应切实履行国有储备土地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侵占国有储备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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