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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更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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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相关规定,为推进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相关工作,现进行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更正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在项目现场、大鹏办事处、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和深圳商报进行公示。 三、异议申报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利害关系人对所公示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在本公示期内由本人或经公证的受托人现场进行异议申报。本公示期之后,利害关系人进行异议申报的,我办事处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逾期利害关系人自己承担。 异议申报需提交被利害关系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受托公证书)、异议说明、异议证明资料。 四、异议申报受理点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大鹏办事处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部。 联系电话:0755-84309468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更正公示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二批次更正公示汇总图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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