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有关单位: 根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93号)和《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更新后深圳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按规定履行应急保障义务,应急能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告。我委将根据企业履行应急保障义务及应急保障能力变化情况调整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