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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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金额:1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规定,该项目废标。 三、本项目后续事宜,敬请各供应商留意相关网站公告。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82437008)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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