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变更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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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19710661K。 三、变更事项: (一)业务范围变更为:1.管理大鹏华侨关爱促进会资产;2.组织各类关爱活动;3.其他与关爱活动有关的业务;4.本会主要救助对象为大鹏办事处户籍居民及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 (二)章程变更为2024年12月24日会员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三)住所地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建设路17号四楼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王母街18号负一楼。 特此通告。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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