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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决策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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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教育强国规划纲要等精神,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相关工作部署,做好“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指引”编制工作,现公开招标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决策咨询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决策咨询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国内外综合高中建设成效调研报告 1.详细梳理国外综合高中建设成效,提炼总结可借鉴经验,分析存在问题; 2.调研国内在综合高中领域建设成效较为显著的省市,提炼总结可借鉴经验,分析存在问题; 3.分析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成效、存在问题; 4.提出政策性对策建议。 (二)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指引政策决策咨询报告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建设目标、办学主体及职责、学籍管理、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学时安排、学分制度、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建设、品牌建设和招生策略、学生管理与评价、实习实训、信息化建设、质量保障与监测、组织机构等。 (三)协助编制市属一所试点综合高中的建设方案。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财政控制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供应商必须有独立团队。 (三)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六、招标程序 (一)收集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3.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证明。 5.加分佐证资料:参与职普融通政策研究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加盖公章。 投标机构须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综合高中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字样。 (二)审查投标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三)现场评审 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25〕43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 (四)结果公示 深圳市教育局将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3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88125409 电子邮箱:zzc@sz.edu.cn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深圳市教育局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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