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大鹏新区2025年春季学期符合幼儿园“长期从教津贴”领取条件保教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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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2〕14号)有关要求,现将新区符合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幼儿园“长期从教津贴”条件保教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若对领取幼儿园“长期从教津贴”条件保教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 联系方式:肖老师,联系电话:0755-88159370,邮箱:jiaoyuke@dpxq.gov.cn 邮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05,邮编:518119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符合幼儿园“长期从教津贴”领取条件保教人员公示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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