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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群团工作部关于开展大鹏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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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群团工作部自行采购大鹏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工服务项目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报价126500元,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价126500元,深圳市红花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价126500元。 经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专业性、服务性、性价比等多种因素,确定: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交价126500元)为项目供应商。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提出意见,联系人:吴小姐,联系方式:0755-28333947。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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