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咨询项目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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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评估《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拟委托机构开展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咨询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研究项目 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咨询项目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本项目应系统汇总评估我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实施的现状与成效,全面梳理规划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深入剖析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归纳“十四五”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研提推动“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五)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于2025年6月中旬提交所有的服务成果,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35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2室(提交请选择邮寄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88125185。深圳市教育局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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