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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龙华区2024年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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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现将龙华区2024年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纸质申诉材料,并由申诉人本人或申诉单位指定人员,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式2份送至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3。 一、单位申诉材料要求 1.申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申诉材料要求 1.申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 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诉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 我单位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凡未书面申诉或书面匿名申诉的,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3办公室 邮 编:518110 联系人:宋女士,钟女士 联系电话:0755-23336092,0755-23336038 特此通知。 附件: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第三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论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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