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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承办单位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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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遴选2025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承办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 二、项目内容 培训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培训内容: 1.协助市教育局遴选学员,组织相关考试,预估参试人数160人; 2.协助市教育局举办开班仪式及开展破冰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课题研究活动,指导学员就教育现象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产出相关成果(以论文为主); 4.负责组织3次集中研修、每次为期6天(含往返程,实际培训时间5天); 5.协助市教育局召开项目成果发布会(结业汇报),具体内容如下:邀请专家指导,制作学员海报、结业证书及汇报视频,编印学员成果集等。 培训规模:40人。 培训地点:深圳市、教育发达城市(3次外出集中研修)。 培训方式:课题研究、集中研修、成果产出等。 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 2.人工智能教育、素质教育、科学教育等; 3.教育前沿动态、教育改革、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前沿理论等。 三、经费预算 项目相关培训费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据实结算。项目总经费预算控制在638,400元(含税)以内,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师资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费等所有费用。 四、项目实施 项目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测算、采购、结算。请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列五项内容(学员遴选,组织考试等;开班仪式、破冰活动;外出集中研修;课题研究活动;成果发布)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关培训资质;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统一安排食宿和培训场地;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10日),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需在通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5份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25年鹏城教育名家深化培养项目”字样。 (三)现场评审。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投标单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四)评审结果。市教育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9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rsc@sz.edu.cn;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172。 附件:项目申报书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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