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大鹏新区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和备案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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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集中对2024年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开展验收备案,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纸质投诉材料,并由投诉人本人或投诉单位指定人员,于公布之日起5天内(含公布当天)将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管委会5号楼5308室。 一、单位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 3.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诉人应在投诉材料上签字。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凡未书面投诉或书面匿名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女士,咨询电话:0755-88159430。 附件:2024年批次科技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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