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2025年度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为了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养老护理院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市养老护理院拟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1.为采购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各类工作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合法性审查表。 3.为采购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就内部管理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4.为采购方审查、修改、起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文书,协助开展合同履约稽查工作,对采购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建议。 5.为采购方相关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3次。 6.协助采购方处理员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为采购方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向相关方签发律师函至少3份。 8.每年至少为采购方提供2次风险代理诉讼服务。 9.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工作事务。 (二)其他内容要求 1.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采购方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2.验收要求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3.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中标完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首期50%的付款,待合同完成通过验收拨付50%尾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四)近三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报价清单; (七)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九)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60号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17381854405。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评分法。评分项权重价格20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技术部分4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服务方案10专家打分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提供,考察以上措施内容,全部具备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措施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具体,且清晰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加5分,评审为良(内容措施针对性较强,较全面具体,清晰完善可操作性较好)的加3分,评审为中(针对性一般,合理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分,评价为差(总体规划无特点,服务方案较差)不得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专家打分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考察以上措施内容,全部具备得5分,缺一项得3分,缺二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措施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具体,且清晰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加5分,评审为良(内容措施针对性较强,较全面具体,清晰完善可操作性较好)的加3分,评审为中(针对性一般,合理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分,评价为差(总体规划无特点,配套措施较差,服务方案较差)不得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专家打分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考察以上措施内容,全部具备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措施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具体,且清晰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加5分,评审为良(内容措施针对性较强,较全面具体,可操作性较好)的加3分,评审为中(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分,评价为差(总体规划无特点,配套措施较差,服务方案较差)不得分。4违约承诺5专家打分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并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进行预判,并提出合理、具体的违约承诺。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5项目的服务承诺5专家打分考察内容:针对项目的技术服务、跟踪服务承诺。优评分标准: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良评分标准:投标人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中评分标准:投标人承诺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差评分标准:投标人承诺不满足项目需求。评价为优得5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商务部分4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类似项目业绩6专家打分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为6分。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6专家打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5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3项目团队9专家打分配备至少3人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且执业年限≥5年,每人得3分,否则不得分,最高不超过9分。4投标人获奖情况5专家打分1.获司法部授予称号或奖项的得2分;2.获全国律协授予称号或奖项的得2分;3.获省司法厅授予称号或奖项的得1分;4.获市级或省级律师协会授予称号或奖项的得1分;5.县、区级荣誉得0.5分。同一奖项多次得奖按得分较高者计算,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4专家打分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6服务便利性5专家打分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外地供应商承诺:提供响应方式或响应速度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5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7诚信5专家打分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所有。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2024年10月29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