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2024年度第二批次)后剩余房源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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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4年度第二批次)》等相关规定,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2024年度第二批次)选房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结束,现将本次配租后剩余房源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剩余房源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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