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4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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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纳统和拟新增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单位。 二、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1.必须为独立法人; 2.必须为非企业单位; 3.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5.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BA17范围为73-75); 6.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100万元。 三、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10月24日23:59分前将机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zhangjq@szfti.net,联系人:章继钦,联系电话:0755-83539705。 附件:2024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库名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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