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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同意艾杰旭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减免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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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现场核查,艾杰旭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鹅颈水,未向市政污水系统排放。日常使用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内部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系统,用水量由厂内水表确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情况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减免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实际排水量征收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7月31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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