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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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574798760L,负责人,杨培钦。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未履行公告、清算义务。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二、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闵之伟,联系电话:0755-8201961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7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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