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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同意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减免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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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现场核查,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自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一期及二期渗滤液以及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二期的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部汇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系统,排水口已安装流量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情况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要求。我局同意其按照实际排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陈泽霖 联系电话:83077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深圳市水务局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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