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中标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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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于2023年9月面向社会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的公告》,并组织专家对参与投标的12家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评定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中标单位。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若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以信函方式书面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否则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63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层 邮政编码:518035深圳市教育局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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