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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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二)选取中标人数量:1个 (三)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 (四)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 (五)项目费用:105882元(最高报价不得超出105882元) 二、项目依据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预算为105882元,要求中标单位根据我站提供的整改清单(详见附件1),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须完全消除该项隐患。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阶段 1.采购人不提供项目所需的食宿、办公、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场地内服务所需水、电、通讯的接驳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中标人应确保整改现场的清洁卫生,垃圾需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4.中标人一旦进场,需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验收阶段 根据采购人提供清单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后进行检查、验收。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 (二)本项目费用为105882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该费用为包干价。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中标单位需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六)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4.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整改服务报价单; 6.隐患整改服务方案; 7.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8.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五、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须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综合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六、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七)监理服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 七、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附件: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服务项目报价单 2.评分细则表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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