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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3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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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我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所举办者,征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设立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且鉴定所鉴定许可证或备案信息表有效期限在2017年之后; (二)具备申报考核项目必备的场地、设备、工具及相关耗材; (三)具有3名以上考务管理人员。 二、申报考核项目范围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内的项目(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jnjdb@hrss.sz.gov.cn。 1.深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报表(附件2); 2.鉴定所许可证或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3.与申报考核项目相对应的场地证明,设备、工具清单(各专项职业能力场地设备工具清单详见附件3); 4.专职考务管理人员信息及其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2023年4月—6月)。 四、申报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 五、其他事项 (一)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视情况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每个项目遴选1—2家符合条件的单位纳入2023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目录并公布。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存在以下情况或行为的,取消承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资格: 1.无特殊理由拒不承接考核工作; 2.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考核场地; 3.已经不具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条件; 4.在考核过程中存在组织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意向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叶紫,联系电话:0755—88123389。 特此通知。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 2.深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报表 3.各专项职业能力场地设备工具清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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