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广东吕博士等2家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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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向我局递交一份清算注销公告报纸后,未办理注销手续并长期无法联系;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陈小华病故后,未能办理公告、注销手续。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二、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三、广东吕博士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陈小华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闵之伟 联系电话:0755-8210961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7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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