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对广东华协等4家律师事务所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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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广律师事务所、广东高歌律师事务所、广东鹏海律师事务所: 因你所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2022年度检查考核,现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你所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接受年度检查考核。逾期仍未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视为自行停办,我局将收回并提请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注销你所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闵之伟 联系电话:0755-8210961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7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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