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大鹏新区2023年第二季度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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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鹏新区对口巴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申请操作规程》关于“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新区就业的,满足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按8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的规定,我局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巴马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新区相关企业就业的人员给予800元\/人\/月的就业稳岗补贴。现有5位在新区务工的巴马籍申请人,资料齐备,条件符合,拟予以发放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的补贴,共12000元。 现按规定将大鹏新区2023年第二季度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举报电话:0755-28333065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 附件:大鹏新区2023年第二季度巴马县脱贫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名单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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