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非林地森林)拟林木采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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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非林地森林)拟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林木采伐基本情况用地单位或个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采伐原因因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建设需要项目批准机关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批准文号深鹏发财〔2020〕191号被用地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采伐面积(公顷)0.9078采伐树种阔叶混交林采伐方式皆伐迁移面积(公顷)0.0881迁移树种海杧果迁移方式先假植后移植就地保护面积(公顷)0.1062就地保护树种海杧果备注:该采伐事项我局曾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后收到反馈意见,反映该项目范围内有半红树植物。项目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调查,综合树木生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认定该片海杧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范畴的红树林。为最大限度保留该片海杧果,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调整项目建设方案,研究制定部分迁移、部分就地保护的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按对该项目拟采伐林木情况再次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地点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项目所在社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水头沙社区公告栏 (三)项目所在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座机或手机号码),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邮件寄出日期或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其中单位或组织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或组织公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单位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邮政编码:518119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421 电子邮件:dplyk@pnr.sz.gov.cn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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