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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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2023年4月30日,我市共有632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证件持有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各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名单(截至2023年4月3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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