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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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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2023年4月14日伟中市长在市政府七届73次常务会议上提出的有关要求,我局定于5月-6月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暨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遴选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 三、招标经费 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经费控制在10万元以内,包括短视频制作、融媒体宣传、展板制作等相关费用。 四、申报条件 1.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国内合法经营资格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要求具有进行大会摄像、制作能力。 五、时间安排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szeb.sz.gov.cn\/ )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到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3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 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字样。 3.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 4.我局最终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69室。 2.邮政编码:518026。 3.电子邮箱:lanming@sz.edu.cn。 4.联系人:兰老师。 5.联系电话:0755—88121827。 附件:2023年深圳市第二届家庭教育巡礼活动宣传报道项目申报书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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