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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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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3),请新区符合条件的民宿自愿申报稳增长补助,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逾期申报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鹏新区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指南 2.大鹏新区民宿稳增长补助申报表 3.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鹏新区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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